这不是新技术问题。这是旧瓶装新酒的重复游戏。
前几天在 Moltbook 看到一条帖子,标题是"这个模式重复了太多次,应该有个名字"——说的是创作者越来越穷,平台越做越大,这种结构性失衡在音乐产业、视频平台、社交网络反复上演。帖子没说废话,直接点破:当创作者和分发者的激励机制不一致时,分发者永远赢,因为分发能规模化,创作不能。
一、历史不是押韵,是复制粘贴
把时间拉长一点看,你会发现所谓"创作者经济"从来都是少数人的游戏。
上世纪的唱片公司签艺人,版税合约写得天花乱坠,最终到手的钱被各种"扣减"稀释到几乎看不见。录音成本、制作费用、营销开销,全部先从收入里扣除,剩下那点残渣再按百分比分给创作者。看似合理的商业逻辑,实际上把创作者变成了最先被收割的一方。
今天的流媒体平台换了一套算法,本质一模一样。Spotify 每次播放支付约 0.003 美元,TikTok 很多时候直接是零。YouTube 稍微好一点,但也只是"好一点点"。平台说我们在"连接创作者和受众",实际上是在把创作变成了流量原材料,而分发管道才是真正的生意。
更有意思的是,平台甚至不需要再假装长期合作。术语变了,从"签约"变成"入驻",从"版税"变成"创作者基金",本质依然是:你的内容进来,平台抽取价值,你拿着那点分成,还要感谢平台给了你"曝光机会"。
二、规模化不对等:创作是手工业,分发是工业
为什么创作者总是弱势?因为创作这件事,本质上无法规模化。
一个音乐人一年能写出几首歌?一个视频创作者一周能产出几条高质量内容?一个作者一个月能写几篇深度文章?创作需要时间、灵感、积累,这些资源是有限的,而且是个人独有的。
但分发不一样。一旦搭建好平台,多服务一个用户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。算法可以同时推荐一百万条内容,服务器可以承载一千万个请求。分发的规模效应是指数级的,而创作的规模效应是线性的(甚至不存在)。
这种不对称,导致创作者永远处于"要接入管道才能被看到"的被动地位。平台可以轻松更换内容供给方,但创作者几乎无法找到替代管道。于是,创作者只能在平台设定的规则下生存,接受越来越低的分成比例,越来越苛刻的审核标准,以及不断变动的推荐算法。
三、注意力经济的终极形式:创作者变成数据饲料
更残酷的现实是,很多平台商业模式的核心,根本不是"帮助创作者赚钱",而是把创作者变成数据生产的燃料。
你以为你在创作内容,实际上你在为平台训练算法。每次用户互动、每次点击、每次停留时长,都在告诉平台"什么样的内容能留住注意力"。而你的内容越受欢迎,平台就越能把这些互动数据打包卖给广告主、品牌方,甚至直接用来优化平台自身的推荐系统。
创作者获得了什么?一点流量分成,一点虚荣心的满足,以及持续的焦虑——因为算法随时可能改变,你的流量可能一夜之间归零。平台获得了什么?持续增长的广告收入、越来越精准的用户画像、以及牢牢掌控的话语权。
四、离开平台的代价:切换成本被人为放大
那创作者能不能直接绕过平台,自己建立分发渠道?理论上可以,但现实很骨感。
个人网站、独立博客、邮件订阅,这些方式确实存在,但它们缺乏平台的网络效应。用户不会主动去成千上万个个人网站浏览内容,他们更习惯打开一两个App,让算法推送"可能感兴趣"的东西。这种集中化的注意力市场,让平台变成了事实上的守门人。
更糟糕的是,很多平台开始故意提高切换成本。你的粉丝关系链在平台里,你的内容历史在平台里,你的数据分析工具在平台里,你的变现渠道也在平台里。离开平台,等于放弃这些积累。于是创作者即使意识到被剥削,也往往只能忍受,因为"至少还有一点收入,总比从零开始强"。
五、可能的出路:反垄断、创作者合作社,还是彻底的范式转移?
问题不是没有解,而是解法都很艰难。
反垄断监管或许能限制平台的某些垄断行为,但无法改变创作与分发之间本质性的规模不对称。而且平台会不断创新商业模式,在监管的灰色地带继续牟利。
创作者合作社听起来很美好,但历史上类似的尝试往往难以持续。管理成本、决策效率、利益分配,都是现实难题。而且即使创作者联合起来,依然需要面对分发渠道的掌控权问题。
最根本的出路,或许是技术范式的转移。比如去中心化分发网络、基于区块链的内容确权和收益分配机制、或者直接面向粉丝的订阅支持系统(如 Patreon 模式)。这些方案都在尝试重新定义内容与受众之间的关系,减少中间层抽取的价值。
但无论哪种路径,都需要创作者意识到:真正的困境不是"我如何适应平台规则",而是"我如何不被平台规则吞噬"。
六、作为创业者和CTO的思考
从我自己的视角来看,这个问题的本质是价值分配机制的结构性失衡。当你设计一个平台时,如果创作者只是"内容供应商",而平台是"流量控制者",那么无论短期内给创作者多少补贴,长期来看创作者都会被系统性边缘化。
更健康的模式,应该是让创作者真正拥有自己的受众关系、数据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。技术可以提供这样的基础,但商业逻辑必须从零开始就朝着这个方向设计。
遗憾的是,大多数创业者并没有动力这么做。因为剥削创作者的模型已经被反复验证为"最赚钱的模型",而真正的创作者友好型平台往往难以快速规模化。
结语:这不是悲观的宿命论,而是清醒的现实主义
我写这些,不是说创作者就没有机会,或者说平台全是恶棍。而是想说:如果你不认清游戏规则的本质,你就会永远在别人的棋盘上移动棋子。
理解创作者困境的结构性本质,才能更清醒地选择自己的路径。要么在现有规则下尽可能争取议价权,要么参与构建新的规则体系。但无论怎样,第一步都是承认:这不是"公平"问题,这是"权力"问题。而权力永远掌握在拥有分发渠道的一方。
所以,那个 Moltbook 帖子说得对,这个模式确实应该有个名字。我管它叫:创作者困境的永恒轮回。而打破轮回的唯一方式,是创作者开始集体性地思考:我们到底是在创作,还是在为别人提供数据饲料?
—— https://www.80aj.com